一、学分制、课程修读
答: 完全学分制是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强调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
的基础、兴趣和特长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 ,自主选择学习时间、修读课程、任课教师和
修业年限,即学生有 “选科、选课、选时、选师”的自主权。
答: 选课前,大家要全面了解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清楚可供
选择修读的课程,可与班主任或者学业导师沟通并制定个人学期修读方案。每学期选课
前,各专业各年级都会把学期修读计划给大家,大家在班主任/学业导师的指导下选课。
基本原则:按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修读要求选课,培养方案以外的课程不算数。
答: 不用担心,为避免学生盲目选课,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新生的第一学期,教务系统
会预置学生当学期需修读的必修课(称为“推荐课表”),学生在此基础上进行选课,新
生第一学期要选的课通常以思政类、心理学以及体育类课程为主。
问:每学期大概修多少学分合适?我可以一个学期修 50 个学分吗?我想尽快修完所有学分,
答:不可以!原则上要求每学期修读的学分在 15-28 学分之间。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分高于
80 分者,可以最多选修 32 学分。“贪吃”会“消化不良”。
1. 课程初选。 登录教务系统,依据开设课程信息,按安排时段选课。选课时优先执行推荐
2. 课程复选。 学校根据选课情况,对课程班进行必要调整。 课程落选的学生针对有容量
3. 课程定选。 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第 1 到 2 周为课程试听期(实践、实验课程另行规定)。
学生试听过程中如发现课程内容或教师教学等不适合继续学习,可进行退、 补选。
答: 课程类别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课程间有先后或同修关系,选课须注意课程类别要求
1. 对于在同一学期内开设的不同类别的课程,先选必修课,再选选修课;
2.对有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须先选先修课, 然后才可以修读后续课。
3. 对于同修关系课程(如理论课及对应的实验、实践课)须同时选择修读。
答:重修是指重新缴费(学分学费)选课进行修读课程的行为。重考是指首次修读课程后
考核不通过,无须再次跟班修读,直接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结课考试的行为。(特别提醒:
必须参加考核后不通过的才可以参加重考,重考只有一次机会,且必须在最近的下一轮
1.考试违纪或作弊、旷考及禁考者;2. 重考未通过者;3. 军训、 实验课、实践环
1.选修课未通过者,可重修该课程或另选该模块中的其它选修课程修读; 2.已通过
课程考核者,可选择重修以提高成绩(俗称“刷分”)。
答:免修是选课后经审批达到课程学习要求,免除修读课程直接按程序认定学分的行为。
免听是指选课后因故经批准不参加听课,但参与平时作业、实践环节、阶段考核和结课
1. 通过交流生、交换生项目、委托培养等修读,并通过考核获得成绩者;
2. 通过其他方式且学院认可的学习课程, 并获得成绩者。
答:学生因特殊事由,可以申请课程免听(每学期限 6 学分以内,含 6 学分),如:高年级
学生外出实习。免听申请须在“课程定选” 阶段内向开课单位提出,经任课教师审查同
意,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共同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1. 申请免听未获批准者;2. 受到学业警示者;3. 已修读课程的 GPA 小于 2.0 者(相
答:课程考核类别分为考试和考查。考核结果以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与不及
考核形式可分为笔试(开卷、闭卷)、口试、报告、论文、实操、过程考核(如单元考核、
答:是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即“禁考”),只能重新缴费
参加重修(重新缴纳的学分学费通常在毕业前按规定标准由财务处统一结算)。
1 凡一门课程一学期累计缺课学时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数的三分之一的;
2. 平时欠交作业(实验报告等)、缺做实验的次数累计达到应交(做)次数的三分之一的;
3 违反任课教师课前制定并公布的本课程考核资格具体规定的。
答: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旷考”处理,考核成绩记为 0 分。且旷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
答:因患病或者参加境内外交流培养项目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可申请缓考。申
请缓考者,一般应在考核前 1 周填写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签署意见,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将申请表交给学院的考务干事,考务干事于考核前 5 日在教务系统中标
注。如因突发原因(如生病)不能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应在课程考核后 2 个工作日内补
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缓考申请表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本人保存。被批
准缓考的同学,参加相同课程的重考,成绩记载等同于正考。
特别提示:实验课、实践类教学环节不得办理缓考。如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只能重修。
答:课程考核(含体育、军训、论文、毕业设计、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
中违纪或作弊者,成绩记为 0 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答:学校是完全学分制,没有补考,课程首次考核未通过,能否参加重考,因课程类别而不
1. 非实践类必修课考核未通过者,可申请重考,也可放弃重考选择重修。
2. 实践类课程考核未通过者,不能重考, 只能重修。
3. 非实践类选修课考核未通过者,没有重考,可选择重修或另选该模块中其它课程修读。
课程重考者只能参加下一学期或下一学年该课程的结课考核。 同一门课程,只允许一次
禁考(取消考试资格)、旷考或考核违纪、作弊者,不得重考,只能重修。
问:重考、重修、免修、免听取得的成绩和正考取得的成绩有区别吗?
课程重考:考核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绩点按 1.0 计算。
免修:课程成绩按二级制的“通过”记载;绩点按 2.5 计算。
免听:课程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绩点按实际成绩计算。
答:一般情况下,学生考试后 10 天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成绩。
答:可以申请成绩核查。成绩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请核查并提交书面
申请,经开课单位教学副院长批准,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干事于批注之日起 1 周内完成
答:对的,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为 3-7 年。只要你够优秀,学习能力够强, 3 年可以开始毕业,三年半也可以毕业。
答:课程修读学分 162,还有 4 个素质拓展学分(即通过实习、实践、竞赛、考证、社会服务等非课程途径获得的学分)。
答:毕业条件有三:1、德育审核合格,也就是毕业时没有尚未解除的行政处分;2、国家体
答:1、 符合毕业条件,也就是只有取得毕业资格的才能授予学位;2、平均学分绩点(GPA)
达到 2.0 以上(含),相当于所有课程(百分制)的平均分达到 70 分以上(含)。
问: 如果绩点没达到 2.0 怎么办呢?是否没有机会获得学位了?
答: 可以通过重新缴费后重修一些课程(无论是否已经及格)取得更高的成绩以达到所要求
问:修读年限内,未能修完规定学分的可以获得什么证明?
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
先以书面形式(附相关证明)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
请假未被批准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视为自动放
弃入学资格。(老生超过两周不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
答:原则上不可以。顺序是这样的:缴费→凭学生证及校园卡到所在学院注册→选课并
答:有。学生应当在注册的专业(称为主修专业)完成学业;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根据
自身兴趣和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另一个专业(称为辅修专业)。
答:可以。休学时间以学期为单位。休学时间不计入在校时间,但计入修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