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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1

全院学生: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安全、愉快地度过节日假期,各年级辅导员要做好寒假安全教育,查找不安全因素。现将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具体要求如下:

1.消防安全。寒假期间要特别注意防火、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根据省市森防部门有关指示精神,在2018年4月30日前属森林防火特别防火期,吸取“12.20”、“1.3”凤凰山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们在校学生多、森林覆盖面积大等实际,请各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防范学生擅自登山和野外用火违规违法行为。假期中,不允许在校园范围内进行任何祭奠活动,校外祭奠时注意防火,在野外焚烧香烛纸品时应远离柴、草等易燃物,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引发火险;在春节期间,根据相关法律和高新区管委会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2.旅行与交通安全。以大学生行为准则要求自己,切勿酗酒、闹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酒后、醉酒驾车,以免悔恨终身;外出旅行要时刻注意自身防范,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加强个人财物保管,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到非正规旅行社登记旅游,不到动荡地区、不安全地区、环境危害严重地区旅游。

3.人身安全。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学生对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提高防抢劫、防诈骗及防伤害意识,放假期间避免到偏僻场所活动,夜间应结伴而行。

4.财产安全。放假离校的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机动车辆采取相应防盗措施并停放在便于观察和管理的规定区域,自行车统一存放于宿舍楼架空层或宿舍内并上锁保管。全体学生要注意预防诈骗,不要相信任何推销和转款的要求,网上购物需货到付款,不要透露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5.公寓安全。假期中公寓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质等危险物品,离校前应确保关闭室内电源、水源,锁好门窗并给辅导员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6.公共安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保守秘密,禁止参加静坐、游行及封建迷信、传销、邪教等非法活动;讲究公共卫生,注意劳逸结合,保证身体健康。参加公益活动时,要分清“公益”活动真伪,防止上当受骗。

7.网络安全。注意网络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如股票预测服务、低价销售商品、传销诈骗、网购钓鱼、招聘兼职、航班延误加价购票、安全帐号转账、保证金(购物)抵押等,全校学生在上网的过程中,要不断积累判断真伪信息、诈骗网站的经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遇到网络诈骗信息,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闲暇上网时,不盲目参与网上调查、签名等活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8.食品安全。假期活动集会要注意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避免暴饮暴食,在外就餐应到正规饭店、酒店,避免到临时流动餐饮摊点就餐,我们寒假值班食堂为学一食堂一楼(2018年1月22日-1月29日、2月25日-3月2日)、教工餐厅二楼(2018年1月30日-2月24日),其它食堂、就餐点假期停止供餐,2018年3月3日恢复正常供餐。

校园报警电话:3622110

祝大家寒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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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